為因應山陀兒颱風來襲,臺南市政府於113年10月1日至113年10月3日公告停止上班,本處原定於113年10月1日截止收件及開標之工程採購案,等標期符合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規定且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:「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,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訂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,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」,順延至113年10月4日上午9時截止收件並於同日上午十時開標。